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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的通知
2019-04-01 08:50  

各机关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关规定和学校工作部署,组织机关党支部开展换届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努力把机关党支部建设成为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执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团结动员师生员工、服务教学科研、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加快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党支部设置

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支部”五化”建设要求和学校工作部署,经328日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并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设置如下机关党支部:

党政办公室党支部;

组织部党支部;

宣传部党支部;

纪委办公室党支部;

教师工作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联合党支部;

学生工作部、团委联合党支部;

教务处党支部;

科研处、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处联合党支部;

招生就业处、校友联络办公室联合党支部;

计划财务处党支部;

审计处党支部;

基建与后勤管理处党支部;

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资产处联合党支部;

保卫处党支部;

工会党支部;

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党支部;

工程训练中心党支部;

学术期刊中心党支部;

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党支部。

三、时间安排

原则上412日前完成机关党支部换届工作。

四、工作任务

㈠听取和审议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听取支部工作报告。工作报告包括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

㈡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一般3人(其中书记1名,组织委员兼统战委员1名,宣传委员兼纪律检查委员1名);不设委员会的,选举1名支部书记,指派1人负责纪检工作、1人作为党建工作联络员;党支部书记由本单位、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正职)担任,如主要负责人非党员则由其他党员领导担任。

五、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

㈠政治信念坚定。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坚决维护”。

㈡工作业绩突出。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能够起到表率作用,同时要具有较强的党务工作能力和责任心,能够团结带领党员和群众积极工作,做出实绩。

㈢党性原则强,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自觉接受师生群众的监督。有全局观念,主动排查矛盾纠纷,及时做好化解工作,全力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㈣公道正派,勤政廉洁,紧密联系群众,积极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

㈤机关党支部委员要具有1年以上党龄。

六、换届程序

㈠换届准备

各党支部认真总结回顾本届委员会(支部)工作,特别是党的十九大以来的工作情况。不但要总结经验,更要找出不足,形成简要工作总结。

㈡换届工作程序

⒈上报请示。43日前,各党支部以书面的形式向机关党委提出换届选举的请示。

⒉请示批复。机关党委研究后进行批复。

⒊学习动员。收到批复后,召开专题会议,传达换届工作的精神。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换届选举有关规定,开展一次党内民主教育,引导广大党员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参加选举工作。

⒋酝酿提名候选人。48日前,各党支部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按照多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提出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等额提出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等额提出党支部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根据支部“五化”建设要求,支部书记一般为本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是中共党员的,支部书记可为本部门其他党员负责人。

各党支部要将新一届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和名册报机关党委审查。

⒌审查批复。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查并研究批复。

⒍换届选举。412日前,各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听取本届委员会(或支部)工作总结,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召开新选举产生的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等额选举产生书记。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由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等额选举。

⒎选举批复。选举结束后,412日前,各党支部要将选举结果及委员分工情况报学校机关党委批准。机关党委研究后批复。

⒏组织部备案及批复。415日前,机关党委及时总结党支部换届选举情况,将选举情况工作报告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⒐立卷归档。415日前,各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相关材料的立卷、归档等工作,一份自存,一份交机关党委备存。

七、工作要求

⒈各党支部换届调整工作由机关党委领导并组织实施,结果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是我校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支部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严格相关工作制度和要求,圆满完成换届选举各项工作。

⒊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严格按照党章等有关规定和相关程序进行选举,严肃党的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有序进行。

 特此通知。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机关委员会

2019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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