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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5年第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2015-11-02 15:07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切实加强我校发展党员工作,使党员发展对象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增强为党的事业而奋斗的决心,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我校2015年第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确定上报的2015年下半年拟发展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时间

2015 117 1114

三、培训地点

图书馆报告厅

四、培训内容

有关培训教材、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共产党员理想信念和党纪党规知识等。

五、考核办法

本次培训采取平时考查与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总评成绩由结业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组成,总评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且结业考试卷面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考核合格,颁发结业证书。

结业考试卷面总分100分,按70%折算后计入总评成绩,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主要是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有关知识以及授课内容,由学校党校统一组织考试、阅卷。

平时成绩30分,主要考察培训期间出勤及表现等情况,未经批假每缺课1堂扣10分,迟到、早退、玩手机、讲小话或其它违反课堂纪律每次扣5分,平时成绩低于15分者原则上不得参加结业考试。

六、有关要求

⒈请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根据参培人数确定12名参培学员为组长,负责培训的相关工作,并于 11511点前 将组长基本信息(学院、姓名、性别、电话号码) 王立刚 老师处(办公楼429室,联系电话6111825)。党委组织部将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情况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学员培训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党员发展对象能否接收成为预备党员的重要依据,未取得培训结业考试合格证者不得接收为预备党员。

⒉每位学员要明确培训目的,端正学习态度,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参加学习培训,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上课期间一律关闭通讯工具。学员必须提前15分钟进入课堂,在指定座位就坐。培训期间不准喧哗、交头接耳或打瞌睡,场内不得随地吐痰、不得乱扔废弃物、不得吸烟、不准做与学习无关的杂事。

⒊学员一般不得请假,确因公因病等原因请假的,须提前一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署意见后,报党委组织部审批。

每位学员必须带身份证或校园一卡通参加培训,上课前抽查学员身份,如请他人代课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学员资格,并取消其发展对象资格和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1113日前,以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为单位收齐本单位学员的心得体会交办公楼429室。心得体会应用黑色水性笔书写,必须字迹工整,不得少于2000个字。

6.结业考试。结业考试时间: 1114上午90010:30

特此通知

 

附件12015年第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组长联系表

附件22015年第2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日程安排表

附件32015年第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心得体会模板(学生用)

附件42015年第2期发展对象培训班心得体会模板(教师用)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校

                                      2015 年11 2

附件【附件1-4.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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