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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副处以上干部暑假期间因私出国(境)有关手续办理的通知
2015-07-17 10:15  

校属各单位:

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学校副处以上干部和机要、计财等岗位教师因私出国境证照统一由党委组织部保管,上述范围内教师申请因私出国(境)新证照、领取原有证照需办理审批手续。

暑假期间,上述范围内教师有因私出国安排的请按照《湖南城市学院关于副处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规定(机要、计财岗位教师参照处级干部审批手续执行),于2015721日前办好审批手续到组织部领取相关证照,并请下学期开学返校后915日前,交回证照到组织部。组织部同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备。

联系人:王皓   办公地点:办公楼419,电话:6353100

特此通知!

                                   

201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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