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上级统一要求,学校副处以上干部和机要、计财等岗位教师因私出国境证照统一由党委组织部保管,上述范围内教师申请因私出国(境)新证照、领取原有证照需办理审批手续。
暑假期间,上述范围内教师有因私出国安排的请按照《湖南城市学院关于副处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管理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规定(机要、计财岗位教师参照处级干部审批手续执行),于2015年7月21日前办好审批手续到组织部领取相关证照,并请下学期开学返校后9月15日前,交回证照到组织部。组织部同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备。
联系人:王皓 办公地点:办公楼419,电话:6353100。
特此通知!
组 织 部
201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