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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升格、更名二级党组织选举工作的通知
2017-03-13 08:19  

 

 

 

 

 

 关于做好升格、更名二级党组织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

   为了适应学校改革发展需要,学校对二级党组织进行了重新设置和调整。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规定,经请示上级党组织,升格、更名的二级党组织需进行改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发展党内民主,不断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共产党员和全体师生员工,为实现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的目标,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委员的职数和设置

    1.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委员职数。根据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二级单位党委设委员7名,党总支设委员5-7名。

2.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设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统战委员、青年委员、保密委员等。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原则上要是委员。纪检委员由班子成员兼任,不同职责的委员可兼任。机关党委、继续教育学院党总支、图书馆党总支不设副书记。

三、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委员任职条件

    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热爱党务工作,党性强、政治业务素质高,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胜任工作的协调能力和组织能力。

    3.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有奉献精神。带头执行各项决议和决定。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

    4.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具有较强的群众观念,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5.年龄70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选举的程序

    1.学习动员。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

    2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以文件形式向校党委提出进行选举工作的请示。同时呈报关于选举新一届委员会的选举方案,报告现有党员情况(二级学院按教研室分布情况报党员名册)、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名额、构成原则、选举办法等。

    3.产生候选人。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经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召开党委会议、党总支会议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差额比例不少于百分之二十) ,并上报校党委,经校党委研究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4.大会选举。召开全体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党委委员和党总支委员。会议由上届党总支、直属支部主持,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正式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际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方可当选。大会应向党员报告上一届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内容应包括党总支、直属支部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总结党总支、直属支部开展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大学生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以及自身建设情况;报告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报告党支部活动经费使用情况。特别是要认真总结在完成学校中心工作过程中发挥党总支、直属支部作用的经验及做法;总结目前存在的问题,并对新一届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提出建议。 

    5.书记、副书记的选举及委员分工。新一届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选举产生后,应立即召开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及时将新一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分工情况上报校党委批复。

   五、进行选举的单位和时间安排

   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在317日前向校党委上报选举的请示和选举方案,324日前向校党委上报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415日前完成选举工作,并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党组织选举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此项工作,有利于更好地发扬党内民主,有利于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有利于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范操作,圆满完成基层党组织的选举工作。

    2.发扬民主,严格程序。选举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必须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把发扬民主与正确集中有机地结合起来,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意识。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组织选举,不得随意减少和变通规定的程序,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3.加强领导,严肃纪律。选举是一项极为严肃而又细致的工作。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广大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坚决杜绝和严肃查处在选举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学校党委组织部沟通,以便妥善解决。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一七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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