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党员承诺践诺是创先争优活动的成功实践,是促进创先争优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举措,根据上级部门有关工作安排,现将做好我校党员和党组织公开承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承诺工作
㈠承诺内容
将2013年工作计划、努力方向、具体目标等进行公开承诺。
㈡承诺步骤
⒈提出承诺(
3
月
25
日前
)。校级领导的公开承诺直接交组织部,经党委书记批示后由组织部公示;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机关处室党支部须将支部创先争优承诺书和副处以上干部创先争优承诺书上报联系校领导,学生党支部须将创先争优承诺书上报所在党总支部;党员须将创先争优承诺书上报所在党(总)支部。
⒉审核确定(
3
月
31
日前
)。联系校领导对各党(总)支部和副处以上干部创先争优承诺书的承诺事项进行审核,各党(总)支部要对本支部党员、学生党支部的承诺事项进行审核。
⒊公开承诺(
4
月
10
日前
)。采取会议公开、书面公开、校园网公开等形式,对党(总)支部和副处以上干部的承诺进行公开。党员个人的承诺将通过支部会、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⒋上报材料(
4
月
12
日前
)。各党(总)支部将党(总)支部承诺书和副处以上干部承诺书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7室,电话6111033),请同时报电子文档(邮箱:zzb6353100@163.com)。
二、“三亮三比三评三创”工作
“三亮”指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三比”指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三评”指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三创”指创岗位奉献先锋、创群众满意窗口、创优质服务品牌。
三、工作要求
⒈各党(总)支部和党员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学校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学校“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基层党组织“五个好”、党员 “五带头”目标为标杆,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立足岗位,积极主动实践承诺,认真做好公开承诺、“三亮三比三评三创”工作,并将其作为开展创先争优、促进学校科学发展的长效抓手和有效载体。
⒉各党(总)支部和党员要对工作中发现的好做法好经验进行总结,对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改进措施,进一步推动公开承诺、“三亮三比三评三创”工作的开展。学校通过“两优一先”评选表彰、目标管理考核等方式对公开承诺和“三亮三比三评三创”工作进行考核。
特此通知。
湖南城市学院党委组织部
2013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