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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度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和2011年度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结题的通知
2013-07-08 02:51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学校党建研究,经湖南城市学院党建研究会同意,继续开展湖南城市学院2013年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对2011年度党建研究专项课题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3年校级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

1.课题主要面向在我校从事党务工作和党建研究的教师。研究选题应围绕学校党的建设进行设计。

2.本次立项为校级课题,研究时间为1年,立项不超过10项,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2000元/项,重点项目资助经费为4000元/项(重点资助课题视申报具体情况,由评审委员会定,0-2项)。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限报2项,机关党总支限报4项。课题立项实行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评审实行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3.课题主要研究领域为党的作风建设研究、学校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党员发展质量监控研究、师生党员服务群众方式方法研究(含群众路线实践研究)、党员教育工作科学化研究(含“中国梦”理想教育研究)、党支部活动方式方法研究、党内奖励帮扶机制研究、党校“三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教育研究等。课题选题应充分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重点解决我校党建工作中的常见问题、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同时鼓励支持创新性较强的自主选题。

4.积极鼓励从事一线的党务工作者申报课题。申请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实施工作。已立项主持2012年校级党建课题研究没有结题的教师不能申报。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课题研究。

5.课题申报人须认真填写《湖南城市学院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和《课题设计论证》(见附件2)。《申报书》须经主持人签名,所在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盖章。《申报书》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单独打印装订,1式5份。除上报纸质材料外,课题申请人还需报送电子文档。

6.课题受理时间从2013年5月28日起至2013年5月31日止。请各单位务必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材料报组织部办公室。同时发电子邮件至zzb6353100@163.com

 

二、2011年校级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结题工作

1.基本要求:2011年已立项校级党建课题项目均应抓紧进行研究工作或总结工作,并要求在2013年5月31日前结题。结题工作要对照各课题《申报书》中“预期研究成果”进行评审。主持人应注意,项目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须标注课题编号。

2.材料要求:

(1)材料清单:《申报书》、《结题鉴定申请书》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申报书》中规定的研究成果,如论文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研究报告和其他材料(包括该课题实施的实践照片、形成的文件制度、会议记录、社会影响和其他佐证材料)。

(2)材料要求:所有材料请装订成册,并与电子版一起上交(zzb6353100@163.com)。受理日期:2013年5月20日-5月30日。受理地点:校本部办公楼417室;联系人:孙智坤,联系电话:6111033。

3.请主持人认真组织在研项目的结题工作,不按时结题的,将扣除部分或全部经费;如有项目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3年度党建课题。

附件:湖南城市学院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

      湖南城市学院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

文件和附件下载upload/2013-05/201305030953511.doc

 

 

       

                            20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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