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上级和《湖南城市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湘城院党发〔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全校在职处级干部2021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在职处级干部(省委委派任职干部、乡村振兴工作队负责干部、学校外派挂职干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干部2021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重点考核干部在人才培养、疫情防控、“双一流”建设、申硕、接受巡视及整改等大事要事难事面前履职担当情况。
三、考核工作程序、方法、步骤
(一)工作部署和个人总结
1.考核通知。各二级单位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被考核干部。
2.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被考核干部进行年度工作全面总结,围绕考核内容,撰写2021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述职报告主要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行政正职以及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副职,还应报告安全稳定工作情况。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第一部分应当注明个人分管工作情况,二级党组织书记要将履行基层党建责任、意识形态责任情况作为个人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也要将履行基层党建责任、意识形态责任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述职述德述廉报告文字要简练,要聚焦核心指标,要突出业绩,要有写实数据,字数2000字以内。
2022年2月21日-2022年2月23日,被考核干部登录组织部网站考核系统上传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电子版,逾期未提交者将取消个人年度评优资格,并纳入所在单位年度目标考核。
3.开展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由单位测评、分类测评和校领导测评组成。由参与人员登录组织部网站上的考核系统,使用下发的测评卡账户和密码进行分类测评。
(1)2022年2月24日上午统一分类发放测评卡,由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领取(校领导测评卡由党政办负责领取)。
(2)2022年2月25日—27日,由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进行网上测评。
(3)注意事项:①民主测评前,各二级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全体职工登陆学校党委组织部主页进入考核系统查阅述职报告,登陆学校主页查看2021年各二级单位主要工作、突出业绩、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等情况,请对照被考核对象分管工作及相关业绩情况,认真比对,实事求是地进行民主测评;②教职工签名并随机抽取测评卡,签领表和余卡于2022年2月28日17:00前派专人交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7),联系人:张莉莎,联系电话:6353100);③2022年1月及以后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到原工作单位领卡、参加原工作单位测评。
(二)评定考核等次
处级干部民主测评的包括单位测评、分类测评、校领导测评三个部分量化成绩分别占年度考核的30%、20%、20%,结合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得分的30%进行量化统计汇总,作为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的综合得分。
组织部根据年度考核综合得分情况,突出业绩导向,提出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建议,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
四、考核组织
2021年度处级干部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组织部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
干部考核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请各级党组织、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谁主持、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考核工作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