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单位:
根据上级和《湖南城市学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湘城院党发〔2017〕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全校在职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在职处级干部。
省委委派任职干部、挂职干部、驻村帮扶干部、国家汉办选派任职干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考核干部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重点考核干部在疫情防控、复工复学、“双一流”建设、“双万”计划、一本招生、申硕、校友联络等大事要事难事面前履职担当情况。
三、考核工作程序、方法、步骤
(一)工作部署和个人总结
1.考核通知。以各二级单位为单位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位被考核干部。
2.撰写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被考核干部进行年度工作全面总结,围绕考核内容,撰写2020年度述职述德述廉报告述职报告主要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行政正职以及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副职,还应报告安全稳定工作情况。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第一部分应当注明个人分管工作情况,二级党组织书记要将履行基层党建责任、意识形态责任情况作为个人述职报告的主要内容;其他党员领导干部也要将履行基层党建责任、意识形态责任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述职述德述廉报告文字要简练,要聚焦核心指标,要突出业绩,要有写实数据,字数在2000字以内。
2020年12月24日-2020年12月27日,被考核干部登录组织部网站考核系统上传述职述德述廉报告电子版;2020年12月28日,向全校教职工公布被考核干部述职述德述廉报告。
3.召开述职会议。会同学校人事处召开述职会议,二级单位正职进行大会会议述职。
4.开展民主测评。民主测评由单位测评、分类测评和校领导测评组成。由参与人员登录组织部网站上的考核系统,使用下发的测评卡账户和密码进行测评。
(1)单位测评:2021年12月30日上午统一发放单位测评卡,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书记领取。2020年12月30日-2021年1月4日,由各二级单位党组织组织本单位全体教职工进行网上测评,原则上要求集中网上测评。
教职工签名随机抽取测评卡,签领表和余卡于2021年1月5日17:00前派专人交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7),联系人:张莉莎,联系电话:6353100,18773709376。
(2)分类测评、校领导测评:2021年1月6日-1月9日集中在工程训练中心机房进行网上测评,现场随机抽取测评卡并签名,由组织部负责组织,纪委办公室监督。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民主测评前,各二级单位要组织本单位全体职工登陆学校主页通知公告栏查看2020年各二级单位主要工作、突出业绩、目标管理考核结果等情况,请对照被考核对象分管工作及相关业绩情况,认真比对,实事求是地进行民主测评。
(二)评定考核等次
处级干部民主测评的包括单位测评、分类测评、校领导测评三个部分量化成绩分别占年度考核的30%、20%、20%,结合单位目标管理考核得分的30%进行量化统计汇总,作为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的综合得分。
组织部根据年度考核综合得分情况,突出业绩导向,提出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等次建议,由学校党委研究确定。
四、考核组织
2020年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由组织部组织实施,学校纪委办公室全程监督。
干部考核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请各级党组织、相关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谁主持、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到位,考核工作实施责任追究制度。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