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城市学院教育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湘城院纪发〔2018〕3号)的文件要求,决定在全校开展处级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企业等兼职情况的清理统计工作。请各单位如实、认真填写统计表(见附件),于5月24日(星期四)上午11:30前交党委组织部(学校一办公楼417室),电子文档发送至26521456@qq.com。
本次清理统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请务必传达到每个在职处级领导干部,并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学校党委组织部将对处级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进行督查,经查实存在违规兼职、违规取酬或是漏报、瞒报等问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人:庄琼,联系电话:6353100。
附件: 湖南城市学院处级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企业兼职情况统计表
学校党委组织部
201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