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城院党校发〔2015〕1号
关于2015年度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
和2014年度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结题的通知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力提高我校党建研究工作水平,提高研究成果在解决学校实际问题中的作用。经湖南城市学院党建研究会同意,继续开展湖南城市学院2015年度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对2014年度党建研究专项课题开展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校级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课题主要面向我校从事党务和党建研究工作的教师。以团队形式申报,集中力量进行课题研究。
(二)申报类型
本次立项为校级课题,研究时间为1年,立项不超过10项,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三)资助经费
一般课题资助经费为2000元/项,重点课题资助经费为4000元/项(重点资助课题视申报具体情况,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0-2项)。
(四)申报办法
1.二级学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限报2项,机关党总支限报4项。课题立项实行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评审实行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2.课题选题应根据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结合我校党建工作实际,运用先进的党建理念和信息技术,重点解决我校党建工作中的常见问题、难点问题和突出问题,鼓励支持创新性较强的自主选题,不属于党建研究范畴的不予受理。如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的研究,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研究,全面落实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研究,院系党建工作品牌的理论研究与实践,学校干部队伍建设研究,青年教师入党意愿及其培育研究,创新学生党支部工作机制的研究,新常态下发挥学生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研究等。
3.课题申报人须认真填写《湖南城市学院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和《课题设计论证》(见附件2)。《申报书》须经主持人签名,所在单位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盖章。申请人于 7月 13 日前将纸质稿《申报书》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2份;《课题设计论证》单独打印装订,1式5份,报送组织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zb6353100@163.com。
4.申请人必须能真正承担课题研究的组织实施工作。已立项主持2014年校级党建课题研究没有结题的教师不能申报。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参加两个课题研究。
二、2014年校级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结题工作
1.基本要求:2014年已立项校级党建课题项目均应抓紧进行结题总结,在2015年12月31日前结题。结题工作要对照各课题《申报书》中“预期研究成果”进行评审。主持人应注意,项目结题成果为论文的,须标注课题编号。
2.材料要求:
(1)材料清单:《申报书》、《结题鉴定申请书》和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包括《申报书》中拟定的研究成果,如论文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正文、封底)、研究报告和其他材料(包括该课题实施的实践照片、形成的文件制度、会议记录、社会影响和其他佐证材料)。
(2)材料要求:所有材料请装订成册,并与电子版一起上交(zzb6353100@163.com)。受理日期:2015年12月10日-10月15日。受理地点:校本部办公楼419室;联系人:庄琼,联系电话:6353100。
3.请主持人认真组织在研项目的结题工作,不按时结题的,将扣除部分或全部经费;如有项目被撤项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16年度党建课题。
附件:附件1:湖南城市学院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申报书
附件2:湖南城市学院党建研究专项课题结题鉴定申请书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