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党总支:
为做好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及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组织部制定了《毕业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档案材料及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暂行规定》,请各学院负责学生党建工作老师认真学习此规定,并组织毕业生党员学习。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5月22日至29日,开展毕业生党员离校教育培训。由各学院党总支召集全体毕业生党员(含预备党员)开展集中教育培训,由学院组织部安排专人(王皓、孙智坤、庄琼)讲授。请各学院确保全体毕业生党员参加,与组织部孙智坤老师联系、确定教育培训时间和地点。
2.6月2至10日,各学院党总支安排专人到组织部配合整理、审查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
3.6月10日前,各学院将毕业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材料(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及党校结业表等材料)整理好放入本人人事档案。
4.6月12日前,各学院党总支组织毕业生党员填写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表》,将电子、纸质材料(盖总支章)各1份报学校党委组织部。毕业生党员应主动联系、确定组织关系转入党组织,及时报学院党总支。
5.6月15日至17日,各学院党总支派专人到组织部协助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
6.6月23日,各学院党总支派专人到组织部领取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
7.6月24-28日,毕业生党员到所在学院领取本人组织关系介绍信和党员档案。
组织部
2015年5月20日
附:《关于毕业生党员办理转接党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的相关说明 》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