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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学生党员中开展2014年度民主评议、“两优一先”、十佳大学生党员评选表彰活动暨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4-04-18 16:01  

湘城院组﹝20146

 

关于在全校学生党员中开展2014年度民主评议、“两优一先”、十佳大学生党员评选表彰活动暨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

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部、党委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党建工作,勉励学生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引导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学校党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14年度学生党员民主评议暨两优一先评选表彰工作。同时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421号)要求,在评选的校级优秀学生党员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中优中选优,推荐候选人参评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党员民主评议

1.民主评议对象

学生党员、预备党员

民主评议时间

4 9 421

民主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按党员“五带头”标准进行,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师生、服务社会,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

4.民主评议程序

学习教育阶段

各党总支部要组织学生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入党为什么、为党干什么”大讨论等,引领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和服务宗旨意识。各党总支部要有具体工作安排、记录和总结,学生党员要有心得体会。

个人总结阶段

每个学生党员在学习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以不少于2000字的书面形式,按照“五带头”的要求,总结一年来党员服务群众、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模范作用发挥等情况,特别是自觉理清思路,肯定成绩,寻找差距,明确努力方向。重点查摆学生党员思想上入党不够、动机不纯的问题以及学生党员和学生党支部作用发挥不够等方面的问题。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各党总支部要做好召开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有关工作。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前,学生党支部要调查摸底,对每名学生党员近年来的综合表现进行实实在在的摸底了解,注意掌握每个党员的政治思想、发挥作用、遵守纪律、联系群众等情况。支部委员会在调查摸底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对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突出的优秀党员、有不合格情形的党员作出初评,撰写《党员情况综合分析报告》。对初评为有不合格情形党员,支部书记要与其沟通思想,为组织生活会上针对性地开展民主评议做准备。

召开组织生活会时间不少于一天,并做好记录,组织部将抽查记录。采取“一会四评”的方式,围绕“学习上是否是标兵、生活上是否是模范、工作上是否是榜样”等几大问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处理不合格党员,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每个学生党员根据个人总结的情况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学生党员干部要带头剖析自己,主动接受批评,带头评议。组织生活会要以正面教育、自我教育为主,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增强民主评议活动的实效性。各党总支部要安排一名党总支委员出席各学生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会上先通报《党员情况综合分析报告》,对表现优秀的进行表扬,对有不合格党员表现情形的党员进行通报说明。通报后,按照党员自评、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民主测评程序开展评议。对支委初评为优秀和有不合格情形的党员进行重点评议。党员自评要严格自我剖析,深入进行党性分析;被评为不合格情形的党员,要认真检查自己存在的问题,也可以进行解释说明或申诉。党员互评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要敢于拿起批评的武器,特别要对有不合格情形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促进提高。领导点评要肯定党员成绩,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努力方向。民主测评时可以邀请部分群众代表与支部全体党员一起,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支部每名党员进行测评。民主测评表见附件。

民主评议

各党总支部要指导学生党支部填写民主评议表。正式党员的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预备党员评议后只形成评议意见,并作为预备期考察意见的重要内容。各党支部要做好民主评议记录。

二、“两优一先”评选暨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候选人推荐

评选条件

1.优秀学生党员

⑴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在关键时刻、重大活动中充分发挥带头作用。

⑵坚持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认真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⑶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等活动,取得较好成绩。

顾全大局,团结同学,乐于助人,爱护集体,热心社会工作,无私奉献,全心全意为集体、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⑸能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校纪校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不正之风作斗争,无违纪违规现象。

⒉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

⑴符合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条件。

⑵模范履行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党支部活动,带头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⒊先进学生党支部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积极引领同学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中学生党支部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和群众反映好的标准进行评选。

⒋十佳大学生党员

⑴符合优秀学生党员评选条件。

⑵工作中讲协作,讲奉献,顾大局,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并做出突出成绩。

⑶关键时刻能够发扬共产党人不怕困难、勇于战胜一切艰难险阻的英雄气概,坚决服从组织安排,勇挑重担,尽职尽责,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⑷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同学疾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⑸在学校要求的各项工作中能够起模范带头作用。

⑹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且专业成绩排名在前40%

5.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候选人

按照《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的通知》(湘教工委通〔201421号)文件中评选条件执行。

㈡评选办法、程序

⒈评选对象

优秀学生党员: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的正式党员。

先进学生党支部:从现有学生党支部中产生。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不含教师)。

十佳大学生党员:从优秀学生党员和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中产生。

2.推荐名额

优秀学生党员:按正式党员人数的6%推荐,党员数以201312月底党内统计数据为准,四舍五入计算。

先进学生党支部:学生党支部数为10个以下(含10个)的二级学院党总支,可推荐1个;学生党支部数为11个以上(含11个)的,可推荐2个。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被评为先进学生党支部的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可优先作为参评人选。

十佳大学生党员:从各学院推荐的优秀学生党员和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中产生10名。

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候选人选:学校从十佳大学生党员中确定2名人选参评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

推荐名额见附表1

⒊推荐评选程序

各党总支部、学生党支部要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经党总支部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初步推荐名单,在本部门公示3天无异议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对推荐情况集中评审,确定学校“两优一先”评选结果,同时对各二级学院提出的学校十佳大学生党员候选人推荐对象逐一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向学校党委提出十佳大学生党员和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推荐对象建议人选名单。

学校党委审批校级“两优一先”和“十佳大学生党员”评选结果,研究确定2名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推荐对象人选,并在校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两优一先”进行表彰奖励,将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候选人推荐对象上报省委教育工委。

三、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部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学生党员民主评议工作。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发扬民主,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真正把事迹突出、学生公认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

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部要通过民主评议和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对广大学生党员进行一次加强党性修养、树立良好作风教育,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以推动我校学生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请各二级学院党总支部于 4 22 前将学生党员民主评议结果、“两优一先”推荐名单、十佳大学生党员候选人名单和推荐审批表(见附件)的纸质材料(双面打印、党总支部盖章)和电子文档交组织部(办公楼417室)。学生党员民主评议表存各学院党总支部。推荐评选为十佳大学生党员的,还须同时向组织部提交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及其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的纸质材料(党总支部审核并盖章)和电子文档。

联系人:孙智坤;联系电话:6111033;电子信箱:zzb6353100@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请在党务QQ群共享和学校组织部网页下载中心下载):

1.  2014年度“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推荐名额表

2.  优秀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

3.  优秀学生党支部书记推荐审批表

4.  先进学生党支部推荐审批表

5.  湖南城市学院十佳大学生党员推荐审批表

6.  学生党员民主评议表

7.  学生党员民主测评表

8.  学生党员民主评议结果汇总表

9.  《关于评选表彰2014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的通知》

10.    中共益阳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4 4 9

附件【关于在全校学生党员中开展2014年度民主评议、“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暨省高校百佳大学生党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及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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