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湖南城市学院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现将《湖南城市学院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并及时将相关材料报学校党委组织部。
联系人:邓中日 孙智坤
电 话:6111033
E-mail:zzb6353100@163.com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3年9月9日
湖南城市学院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推进在全党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增强群众观点,进一步推进党建工作,拓展新时期党建工作内涵,加强对在职党员的教育管理,发挥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服务社区居民的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为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在职党员为主体,以社区党组织为依托,动员组织在职党员到居住社区亮明身份、报到登记、志愿服务,实行双岗履职、双重管理、双向考评,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和社区服务体系,促进党员作风转变,认真倾听群众意见,及时了解群众需求,帮助解决具体问题,以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感召群众,以过硬的作风带动群众,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构建起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社区党建新格局。
二、参加对象
全校在职教工党员。
三、主要内容
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亮明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居住地社区党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为社区建设出谋划策、贡献力量。根据社区党建工作需要和自身特点,参与社区环境整治、义务植树、政策宣讲、纠纷调解、交通劝导、扶贫帮困等志愿服务活动;以学校和全校师生群众为对象,积极开展党员联系服务学校、师生群众活动,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主动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忠实践行党的宗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四、实施步骤
⒈部署发动。
党委组织部制定学校在职党员进社区实施方案,指导、组织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9月20日前,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根据学校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工作要求和职责,召开全体教工党员会议作出部署。
⒉集中报到。居住在校本部和朝阳校区家属区的在职党员联系服务社区分别为梓山湖社区、竹山社区,居住在校本部和朝阳校区家属区之外的按其居住地确定所联系服务的社区。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需组织所属在职党员填写《社区在职党员报到登记表》(见附件),9月20日前将填写好的电子文档发组织部邮箱(zzb6353100@163.com),由组织部统一填写《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报到单》;居住在梓山湖社区和竹山社区的在职党员由党委组织部与社区党组织接洽登记、报到;居住在梓山湖社区和竹山社区之外的在职党员,凭《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报到单》自行到居住地所在社区党组织报到,并及时将回执单交学校党委组织部。报到登记工作在今年9月30日前完成。
⒊开展活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后,要根据活动内容的要求和社区实际需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依托社区党组织和义工服务组织,主动认领义工服务岗位或服务项目,积极参与活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日活动等结合社区开展。
我校作为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职党员活动的开展主要以学校为中心,结合学校各项工作和师生群众的实际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通过普通教育、谈心谈话、走访探望、关心照顾、青年导师制等多种形式及时解决师生群众的思想问题和学习生活就业等实际困难,原则上每年每个在职党员联系服务师生群众1人以上,其中副处级或副高职称及以上在职党员联系服务师生群众2人以上。继续落实领导干部基层联系点、校领导接待日等制度,更好地服务师生群众。
五、活动要求
⒈认真组织。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的重要意义、工作要求,使在职党员了解社区、关心社区,增强对社区的认同感、归属感,积极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和公益活动,提高参与志愿服务的自觉性。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社区活动;广大在职党员要按照社区所需、个人所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活动,杜绝搞形式、走过场。加强与社区党组织沟通联系和协调配合,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社区党组织沟通联系,开展结对共建和组团式服务,为社区办实事、解难题,为在职党员到社区活动提供必要支持。
⒉加强宣传。各级党组织要做好在职党员进社区的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活动中的经验做法。要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作用,加大面向全社会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⒊考评激励。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应定期了解掌握在职党员在社区(含学校)活动情况,做好活动记录,建立专门档案,并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组织部将积极选树在职党员参加社区建设的先进典型,对开展党日活动等进行评选表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推动整体工作上水平。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年度考核。
附件: 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二○一三年九月九日
社区在职党员报到登记表
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 (盖章)
序号
|
姓名
|
工作部门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入党
时间
|
职称/职称
|
所学或
从事专业
|
手机号码
|
有何特长
|
服务意向
|
居住地址
|
居住地
所在社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说明:出生年月、入党时间采取xxxx(年)xx(月)格式填写,如“198309”。居住在校本部家属区的,居住地所在社区为梓山湖社区;居住在朝阳校区家属区的,居住地所在社区为竹山社区;居住在校本部和朝阳校区家属区之外的,按其居住地确定所在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