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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党校)工作职责
2016-05-05 15:50  

    一、负责制定学校组织工作、党校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负责学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协调和指导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开展工作。

    三、负责学校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教育服务工作,做好党内激励、关怀和帮扶等工作。

    四、贯彻执行上级组织和学校党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和要求。协助上级做好校领导班子的推荐考察、年度考核、教育培训、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管理、档案管理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等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处级干部、科级干部的培养和选拔工作。

    五、负责向党委提出中层干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中层领导干部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做好科级、处级干部的考察调研、教育培训、交流锻炼、考核监督等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和事项报告、信息统计、档案管理、任免办理、因私出(国)境管理等干部工作。

    六、承办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工作。

    七、负责党费收缴、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建数据统计等工作。

    八、负责党校工作,抓好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育与培训工作。

    九、协助有关部门处理纪检监察、审计、统战、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人事、外事和群众团体等有关事宜。

    十、完成上级部门、学校党委交办的和其他职能部门需协助做好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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