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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困难党员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的通知
2015-06-04 16:13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关心爱护党员,特别是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为进一步加强党内关怀、帮扶工作,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切实体现学校各级党组织对生活困难党员的关心与爱护,经研究决定,学校于2015年“七·一”前后开展困难党员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党内关怀帮扶对象

党内关怀帮扶对象必须是党组织关系在湖南城市学院党委,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中共正式党员:

  ⒈教工党员本人或学生党员个人或学生党员家庭因大病、遭受严重意外事故等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

  ⒉教工党员本人因配偶、子女遭受重大疾病或突发性事故等情况导致生活困难的。

二、工作安排

⒈摸底排查。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根据“生活特困党员党内关怀帮扶补助”申报条件,做好摸底排查工作,详细掌握本单位困难党员的具体情况。

⒉确定党内关怀帮扶对象。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要根据摸底排查情况,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确定关怀帮扶对象。

⒊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党内关怀帮扶活动。对于困难的党员,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应使用一定比例的党支部活动经费开展关怀帮扶活动。

4.由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确定由学校党委关怀帮扶的推荐人选(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党总支、土木工程学院党总支、城市管理学院党总支可推荐2人,其他二级党组织可推荐1人)。要求优先考虑生活困难的学生党员,如没有合适对象的可不申报。

各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将推荐人选的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见附件,申请关怀帮扶方式填写为生活特困补助)于622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办公楼419室,纸质档加盖党总支公章,电子表格发至邮箱:zzb6353100@163.com)。

附件一: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学生用)

附件二:中共湖南城市学院委员会党内关怀帮扶申请表(教师用)

 

                  学校党委组织部

  201564

附件【关于开展2015年度困难党员党内关怀帮扶工作的通知.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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